普洱学院科学技术处
科通﹝2025﹞39号
各项目负责人:
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办理厅属事业单位增加2025年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业务的通知》、《关于办理厅属事业单位增加2025年财政科研项目绩效工资总量业务的通知》要求,请各项目负责人做好2025年度科研绩效申报,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对象:有间接经费预算的财政性科研项目和已 验收有结余经费的非财政性科研项目.
二、申报要求:
(一)请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性质填写财政性科研项目绩效申报表(附件1)或非财政性科研项目绩效申报表(附件2),项目性质请咨询财务处刘香老师.
(二) 科研绩效申请额度:科研绩效申报仅限于财政性科研项目经费中间接经费和已验收非财政性科研项目结余经费,其中除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以外的财政性科研项目绩效按立项30%、完成中期检查30%、结项验收40%比例进行申报;已验收仍有结余经费的非财政性科研项目申报比例由项目组决定.
(三)截止日期:2025年4月27日上午11:30.
(四)材料提交:项目负责人于截止日期前把纸质版支撑材料一式二份(A4双面印制)交到和谐楼318普舒齐老师,并把附件1或2及支撑材料电子版发给普老师(电话:15894481793,QQ:1289530962).
附件1:财政性科研项目绩效申报表
附件2:非财政性科研项目绩效申报表
科学技术处
202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