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学院科学技术处
科通﹝2024﹞108号
各部门、二级学院:
根据《普洱学院绩效工资分配办法(试行)》(普院发〔2024〕7号)的要求,现对我校具有专业技术职称的所有管理岗、教师岗教职员工进行科研工作量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请涉及教职员工根据《普洱学院绩效工资分配办法(试行)》(附件1)的相关要求如实填报《2024年普洱学院科研工作量考核表》(附件2),并由所在部门/二级学院对填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填写《2024年普洱学院科研工作量考核汇总表》(附件3),于2024年11月29日(星期五)17:00前将考核表(个人签名、审核人签字、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部门/二级学院公章)、支撑材料、汇总表(审核人签字、学院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部门/二级学院公章)和电子档考核材料由各部门、二级学院统一交到科技处和谐楼404室。
附件:
1.《普洱学院绩效工资分配办法(试行》
2.《2024年普洱学院科研工作量考核表》
3.《2024年普洱学院科研工作量考核汇总表》
科学技术处
202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