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5-27 点击数:
普洱学院科学技术处
科通﹝2024﹞53号
各部门、二级学院:
为了进一步激发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力,提升科研质量,现拟对《高层次科研奖励办法(试行)》进行修订,并广泛征求各方意见。
现请各部门、二级学院汇总本部门意见建议,纸质版文档请加盖公章于2024年6月7日(周五)17:00前反馈至科学技术处(和谐楼410室);电子版发送至peukxjsc@peu.edu.cn。
注:无意见也需要提交反馈意见。
附件:《高层次科研奖励办法(试行)》
科学技术处
2024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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