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学院科学技术处关于开展各类在研科研项目清理和结项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4-02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部门:

根据省财政厅、省科技厅和学校相关文件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各类科研项目管理,经请示校领导同意,科学技术处决定开展我校各类在研科研项目清理和结项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我校各类在研科研项目包括各类国家级、省部级、地厅级、校级和横向项目。各类在研科研项目要按照项目主管单位的要求推进研究工作,按时结项。逾期项目要按照项目主管单位要求的截止时间提交结项材料。

二、2012年以前(不含2012年)我校立项未结项的各类科研项目一律按终止研究处理,不再受理结项申请。

三、2012-2019(2012)我校立项未结项的各类科研项目,务必于2021423日前提交结项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四、2020年我校立项的各类在研科研项目要抓紧时间推进研究工作,科研项目经费使用比例于2021423日前不得低于30%;按照协议时间要求提交结项材料,如有阶段性成果的及时报科学技术处。

五、请各科研项目负责人对照任务合同书,合理规范使用科研经费,确保预算执行进度在本月底达到95%以上。已结题、尚有经费结余的科研项目经费执行进度需达到100%。未按本通知要求完成经费执行进度的,将按照学校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终止项目并收回经费。

六、2018年以前(含2018年)已结题、尚有经费剩余的科研项目必须在2021420日前完成经费使用。逾期将收回剩余经费。

七、2017-2018年度大学生科技创新与科技产业孵化项目、大学生创业项目务必于2021412日前提交结题材料并完成项目经费使用。逾期未按要求提交结题材料的,按自动撤项处理。

八、请各二级学院、部门加强监督提醒和推进落实,请各科研项目负责人按照通知要求推进项目经费使用,未达到经费使用要求、未按照立项要求完成结项的将不再受理个人科研项目申报。

                     

 

科学技术处

202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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