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学院科学技术处
科通﹝2025﹞22号
各部门、二级学院:
根据学校安排,为更好地激励我校教师投身科学研究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充分挖掘我校具有代表性的科研成果,表彰在科研领域取得突出成果的团队和个人,现对未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提交科研成果创新奖申报材料的项目进行补充申报。补充申报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类别
哲学社会科学奖、自然科学基础奖和自然科学应用奖
二、申报条件
科研成果创新奖的申报按照《普洱学院科研成果创新奖实施细则(试行)》(普院发〔2022〕108号)执行。
三、本次科研成果创新奖申报材料,发表/授权/出版/公开时间限为2021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鼓励以团队形式或累积多年的成果来进行申报。
四、申报材料
(一)普洱学院哲学社会科学奖
1.《普洱学院哲学社会科学奖申报表》一式五份;
2.参评成果一式五份;
3.说明成果的学术价值和社会经济效益的参考佐证材料一式五份(参考佐证材料将作为评选的重要依据之一);
4.研究报告类,须提交鉴定验收报告和州(市)、厅(局)级以上部门出具的采用该成果的书面证明一式五份。
(二)普洱学院自然科学基础/应用奖
1.《普洱学院自然科学基础/应用奖申报表》一式五份;
2.附件材料一式五份。
五、相关要求
本次补充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11日(星期五)18:00前,逾期不再受理。申报材料纸质版报送和谐楼404室,电子档材料发送到科技处邮箱:peukxjsc@peu.edu.cn。
联系人:庞文静
联系电话:15891952368
附件: 1.哲社科学奖申报表
2.自科基础奖申报书
3.自科应用奖申报书
4.普洱学院科研成果创新奖申报汇总表
5.普院发〔2022〕108号普洱学院关于印发《科研成果创新奖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科学技术处
2025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