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学院关于组织开展云南省第二批新型智库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5-01-03   点击数:

普洱学院科学技术处

科通﹝20252


各部门、二级学院: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宣传部《关于组织开展云南重点培育新型智库综合评估和第二批新型智库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校组织开展云南省第二批新型智库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根据云南新型智库建设管理有关规定,符合云南新型智库申报条件的全省各级党政机关、党校(行政学院)、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群团组织、省属企事业单位所属实体性研究机构,以及民间社会组织智库类机构等,均可根据需求自主申报。

(二)申报原则

新型智库申报单位应坚持党的领导、坚持高端定位、坚持研以致用、坚持改革创新、坚持人才为先,突出问题导向,紧紧围绕研究阐释和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云南3815”战略发展目标,更好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云南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为努力建设云南成为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谱写中国式现代化云南篇章提供智力支持。

(三)申报遴选程序

1. 申报。新型智库申报认定工作每三年开展一次,符合申报条件且自愿申报的单位或机构,填报《云南重点培育新型智库申请书》(附件1),由普洱学院科学技术处进行审核推荐后报省社科工作办。

2. 评估。省社科工作办坚持“公平公正、择优遴选、分类推进、分批实施”的原则,按照“材料复核”、“专家评审推荐”、“实地测评”、“首席专家答辩”、“专家合议”等程序,对申请单位进行综合评估,并提出入选建议名单。

3. 审批。省社科工作办将入选建议名单在“云南宣传网”进行公示,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后,将拟入选名单报省委宣传部审批,由省委宣传部印发文件予以认定。

三、材料报送

我校的新型智库申报认定材料报送。请于20252171100前,将《云南重点培育新型智库申请书》及支撑材料等(含电子版),报送学校科学技术处(和谐楼 318逾期不予受理。申报人请将纸质版材料用A3打印一式三份中缝装订提交,同时将配套的电子版材料电子版刻盘后提交。

 联系人:何昊旸

 联系电话:13769316303


附件1:云南重点培育新型智库申请书

附件2:原通知网址

https://www.ynxc.gov.cn/html/2024/wenjianziliao_1231/3018581.html


科学技术处

                                                                           202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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