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学院科学技术处
科通﹝2024﹞62号
各部门、二级学院:
根据《云南省知识产权关于开展2024年知识产权人才认定工作的通知》(附件1)和《普洱市知识产权局转发云南省知识产权关于开展2024年知识产权人才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校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和类别
认定主要面向专利、商标、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领域。在全省工业企业、党政机关、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及社会组织的知识产权从业人员中选拔认定云南省知识产权领军人才、云南省知识产权高层次人才、云南省知识产权实务人才各若干名。
二、认定条件与要求
请申请人认真阅读《2024年云南省知识产权人才认定实施方案》(附件2)和《云南省知识产权人才认定与服务管理办法(试行)》(附件3),3类人才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应符合《云南省知识产权人才认定与服务管理办法(试行)》(附件3)第七条、第八条和第九条的规定。
三、申请材料主要包括
(一)云南省知识产权人才认定申请表(附件4);
(二)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外语等级证书复印件;
(三)在云南从事知识产权工作时间的证明材料;
(四)知识产权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五)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的典型案例的项目报告、调研报告、总结,法院判决裁决、知识产权行政主管部门的裁定文书等材料复印件;
(六)知识产权论文标题页、著作的封面及封底的复印件、课题或项目结题报告封面及其他相关材料(如各类证书、推荐信等)复印件;
(七)由相关部门提供参与制定或起草政府部门知识产权意见、规划、计划、办法的证明材料;由相应单位提供承担或参与企业知识产权项目的证明材料;
(八)其他证明材料。
四、材料装订要求
申请人提交的文字材料需按照《党政机关公文格式》(GB/T 9704-2012)标准排版,加装封面(样式见认定申请材料封面样式(附件5),封面颜色要求为领军人才:红色;高层次人才:黄色;实务人才:蓝色)后按照顺序无线胶装成册。
五、我校申报程序:请申请人于2024年6月26日(星期三)17:00前,将申请材料(纸质材料一式2份)和《知识产权人才申请推荐情况汇总表》(附件6)报送至和谐楼410室。pdf格式电子文档材料发送至科技处邮箱:peukxjsc@peu.edu.cn。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庞文静
联系电话:15891952368
邮 箱:peukxjsc@peu.edu.cn
附件:
1.云南省知识产权关于开展2024年知识产权人才认定工作的通知
2.2024年云南省知识产权人才认定实施方案
3.云南省知识产权人才认定与服务管理办法(试行)
4.云南省知识产权人才认定申请表
5.2024年云南省知识产权人才认定申请材料封面样式
6.知识产权人才申请推荐情况汇总表
科学技术处
2024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