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学院关于组织开展 2022 年度云南省优秀智库成果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6-19   点击数:

普洱学院科学技术处

科通﹝2023﹞68号

 

各部门、二级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云南“十四五”时期哲学社会科学发展规划,充分调动各类智库咨政建言的积极性、主动性,全面提升云南新型智库的决策咨询能力、社会服务能力、国际影响力,根据《云南省优秀智库成果认定资助办法(试行)》(云社科工作组办〔2022〕2 号)和《关于组织开展 2022 年度云南省优秀智库成果申报工作的通知》(云社科工作办字〔2023〕6 号)相关规定,省委宣传部拟对 2022 年度优秀智库成果进行认定资助,现将我校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2022 年 5 月 24 日至 12 月 31 日,在全国范围内以“中国(昆明)南亚东南亚研究院”、“云南南亚东南亚研究中心”署名,并产生重要影响的优秀智库研究成果(可标注“XXX 单位 XXX姓名执笔”)。

二、申报条件

申报的智库成果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研究导向和价值取向,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 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学习时报》《求是》等重要报刊上发表的理论研究文章,或被《新华文摘》全文转载的理论研究文章;

2.获得省部级(含)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并被有关部门实际采用的决策咨询报告。

三、工作要求

优秀智库成果认定资助工作,由个人根据申报范围、申报条件进行自主申报,单位进行审核把关推荐。

1.申报人提交优秀智库成果认定资助项目申请书及刊发、采纳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扫描件),证明材料需标识作者,如无作者标识,需提供成果原件或由采纳批示部门出具的说明材料。

2.省级有关部门和各州(市)委宣传部将对符合申报条件的智库成果进行统计汇总,组织专家进行评议论证和审核推荐。省社科工作办组织权威专家对成果进行评审认定,按程序报批后予以立项资助。

3.按照“从高不重复”的原则,同一优秀智库成果不重复申报。获得多部门采纳、多次领导批示或多个媒体刊载的,仅统计为一个成果。

四、申报时间及申报方式

2023 年 6 月 23 日(星期五)18:00之前,各申报人填写成果统计汇总表(一式一份)、个人项目申请书(一式三份)、证明材料(一式一份)等并统一报送科学技术处410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289530962@qq,com.如有敏感信息或相关保密要求的,可通过纸质、光盘或其它保密介质提供。

联系人:普舒齐

联系电话:15894481793

 

附件:1.关于组织开展 2022 年度云南省优秀智库成果申报工作的通知

2.智库成果统计汇总表

3.云南省优秀智库成果认定资助项目申请书

 

 

科学技术处

2023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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