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学院关于组织2023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的补充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5-11   点击数:

普洱学院科学技术处

科通﹝202352

 

各部门、二级学院:

根据《云南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大项目及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现对我校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要求作以下补充说明:

一、申报要求:

(一)重大项目负责人资格:除在研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课题(简称国家基金项目)的重大项目负责人以外,其他在研项目负责人可以作为首席专家和子课题负责人申报本年度的重大招标项目,但不可以申报国家重点等其他类别项目。

(二)国家重点项目放在其它类别课题申报系统中申报。

(三)课题指南分重点条目和方向性条目两类。申报国家重点项目必须从重点条目中选择。

(四)填报的课题类别、学科门类及申请书其他内容需正确、真实;

(五)《申请书》活页不能出现申请人学校、姓名等有关信息。

二、我校申报要求:

我校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截止日期由原来的2023530日(星期二)1600改为2023522日(星期一)1600,需报送负责人及成员签名的纸质材料《申请书》 3份,《活页》5份至和谐楼411室。

联系人:庞文静

联系电话:15891952368

科学技术处  

2023511

普洱学院科技处 © 版权所有  kjc.peuni.cn
地址:云南省普洱市学苑路6号,邮编:66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