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学院科学技术处
科通﹝2023﹞51号
各部门、二级学学院:
云南省教育科学规划办最近发布关于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大项目申报工作的补充通知,现将我校申报工作相关补充事宜通知如下:
(一)、重大项目负责人资格方面有变化。除在研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课题(简称国家基金项目)的重大项目负责人以外,其他在研项目负责人可以作为首席专家和子课题负责人申报本年度的重大招标项目,但不可以申报国家重点等其他类别项目。
(二)申报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大项目需报送《申报数据汇总表》一式1份、《投标书》一式8份(原件 1 份,复印件 7份),纸质材料均为申报平台中导出。《申请书》(或《投标书》)须有负责人及成员签名,A3 或 A4 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或胶装,提交至和谐楼410室。
(五)我校系统申报时间及提交纸质材料时间提前至2023年5月25日(星期四)18:00之前,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普舒齐
联系电话:15894481793
科学技术处
2023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