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学院科学技术处
科通﹝2023﹞14号
各部门、各二级学院:
为充分调动普洱学院教师从事科学研究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学院科研整体实力和学术水平,为学院发展提供坚实的科研成果和智力支撑,根据《普洱学院高层次科研奖励办法(试行)》(普院发〔2022〕107号)和《普洱学院科研成果创新奖实施细则(试行)》(普院发〔2022〕108号)文件精神,开展2022年度普洱学院高层次科研奖励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奖提供项目立项通知及财务到账凭证,科研及艺体获奖成果提供获奖证书。(一式一份)
二、科研成果创新奖的申报按照《普洱学院科研成果创新奖实施细则(试行)》(普院发〔2022〕108号)执行,符合条件的老师按照哲学社会科学奖、自然科学基础奖和自然科学应用奖的分类进行申报,申报表见附件1-3,并按照申报表要求提供相关附件材料,其中哲学社会科学奖需要提供:(1)《普洱学院哲学社会科学奖申报表》一式四份;(2)参评成果一式四份;(3)说明成果的学术价值和社会经济效益的参考佐证材料一式四份(参考佐证材料将作为评选的重要依据之一);(4)研究报告类,须提交鉴定验收报告和州(市)、厅(局)级以上部门出具的采用该成果的书面证明一式四份。自然科学基础奖和自然科学应用奖需要提供:(1)《普洱学院自然科学基础/应用奖申报表》一式四份;(2)附件材料一式四份。
本次科研成果创新奖申报材料,发表/授权/出版/公开时间限为2020年12月20日-2022年12月30日,鼓励以团队形式或累积多年的成果来进行申报。
三、本次奖励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31日,逾期不再受理。申报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并交至和谐楼409室申科处(联系电话:15758370806)
附件1 哲社科学奖申报表
附件2 自科基础奖申报书
附件3 自科应用奖申报书
附件4 普院发〔2022〕107号普洱学院关于印发《高层次科研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
附件5 普院发〔2022〕108号普洱学院关于印发《科研成果创新奖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科学技术处
202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