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学院关于做好2023年度国家自 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1-13   点击数:

普洱学院科学技术处

科通20233

各二级学院、部门: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发布《关于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附件1)、请各二级学院、部门根据通告内容要求,积极组织并做好2023年度国家自然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附件2)、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附件3、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附件4)、《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附件5)及有关规定,于2023115日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系统(https://isisn.nsfc.gov.cn/pmpweb/login)按要求撰写申请书。

二、没有信息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填写《添加人员信息登记表》(附件6)报送至各学院科研秘书,请科研秘书统计完成本部门新增账户人员信息后发送至后述邮箱。

三、请特别注意“主要参与者个人简历信息采用与申请人相同的在线方式采集。申请人应当通过信息系统邀请主要参与者在线填写个人简历,并上传由信息系统自动生成的主要参与者PDF版个人简历文件。未按要求上传主要参与者个人简历的将无法提交项目申请。”

四、其他要求请详见附件1

五、请各二级学院根据更新后的《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安排表》按时推进申报工作。我校受理初稿申报材料截止时间:20233516:00;受理定稿申报材料截止时间:202331516:00,逾期不予受理。

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安排表

时间

工作内容

参加人员

负责单位

备注

2023.01.15

-2023.03.05

个人准备申请项目内容与材料,115日以后登录基金申报系统填写申请书

各学院组织教职工

各学院

没有国家基金ISIS系统用户名的申请人,须确保提供给科学技术处开通账号的邮箱正确

2023.03.05

16:00以前

各学院将《2023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汇总表.xls》(电子版)及申请书电子版统一报送科学技术处。

各学院组织教职工、各学院科研秘书

各学院

注意:1、汇总表中必须认真填写组成人员名单;

2、汇总表中项目名称及项目组成人员必须与申请书完全一致。

2023.03.06-

2023.03.12

科学技术处邀请专家审阅已提交的基金项目申请书,提出修改意见

科学技术处、各学院组织教职工

科学技术处


2023.03.12

申报材料返回申请人修改补充

各学院教职工

科学技术处


2023.03.12-

2023.03.15 16:00

个人根据修改意见修改申请书并完成系统提交。我校申报受理工作结束,逾期不再受理。

各学院教职工

各学院、

科学技术处


2023.03.20

16:00以前

各二级学院将修改完成后的《2023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汇总表.xls》(电子版)发送至联系邮箱。

各学院科研秘书

各学院、

科学技术处

1、汇总表中项目名称、项目类型等如与220日对比发生变化的,应及时更新,切记。 2、确保项目申请人的电子稿与纸质申报材料内容完全一致。

联系方式:1:刘杰、,电话13987993002;联系邮箱:382367593@qq.com

联系方式2:刘应美,电话15008760525;联系邮箱:934445440@qq.com


件:

1.《关于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链接: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34/info88392.htm

2.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及相关解读链接: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71/

3.《指南》链接: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1398/

4. 各类型项目管理办法链接: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75/default.htm#03

5.《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链接: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42/info81896.htm

6. 《添加人员信息登记表》

7. 2023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汇总表》

科学技术处

2023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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