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学院科学技术处
科通﹝2022﹞39号
各部门、二级学院:
根据《2023年度云南省地方本科高校基础研究联合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要求,2023年度云南省地方本科高校基础研究联合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启动,现对我校申报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概况
云南省地方本科高校基础研究联合专项属于云南省基础研究计划项目,分为以下三种项目类别,申请人只能选择其中一类申请:
(一)重点项目,研究周期3年,资助金额40万元/项,拟资助8项;
(二)面上项目,研究周期3年,资助金额10万元/项,拟资助100项;
(三)青年项目,研究周期3年,资助金额5万元/项,拟资助36项(每理事成员单位3项)
二、资助领域(详见附件1)
三、申请人条件
(一)重点项目申请人条件:
1. 具有高级技术职称(职务);
2. 承担过省级(含省级)以上项目;
3. 需在1968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申请人每年拟投入的项目研究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
(二)面上项目申请人条件:
1. 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或有2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科技人员推荐;
2. 需在1973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三)青年项目申请人条件:
1. 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2. 需在1988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3. 未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过省级(含省级)以上项目。
四、限项规定
(一)在研的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包括: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科技支撑计划、基础性、公益性专项项目)负责人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地方高校联合专项项目;
(二)已主持过国家基金或同级别联合基金重大、重点项目的人员,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地方高校联合专项面上及青年项目;
(三)在研的国家基金项目(包括:国家自科基金、国家社科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以及云南省科技计划项目(含云南省各类型联合专项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等省级(含省级)以上负责人,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地方高校联合专项面上及青年项目。
(四)已主持过2项国家基金项目或2项省级(含省级)以上项目的人员,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地方高校联合专项面上及青年项目;
(五)已主持过3项省级(含省级)以上项目(云南省各类联合专项项目的青年项目除外)的人员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地方高校联合专项项目;
(六)云南省科技计划项目(含云南省各类联合专项项目)被终止的项目负责人,自终止日起,2年内不得申请地方高校联合专项项目。
其他限项详情见附件1。
五、我校申报要求
(一)网上申报
2023年度云南省地方本科高校基础研究联合专项资金项目需首先进行网上填报,申报网址:http://116.52.249.142登陆后,点击“填写申请书”→“新增项目申请”→“地方高校联合专项”并在线填报,同时须报送系统导出的申请书纸质版一式6份到科学技术处。青年项目网上申报与提交纸质申报材料截止时间: 2022年12月16日(周五)16:00;重点项目和面上项目网上申报与提交纸质申报材料截止时间:2022年12月20日(周二)16:00,逾期不再受理申请。线上申报操作和附件要求详见附件1,经费预算填报详见附件2。第一次注册云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的老师请联系科学技术处刘应美老师登记账户信息。
(二)资格审核与评审
科学技术处将对所有申报项目进行资格审核,并根据具体情况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择优上报省级主管部门。
联 系 人:刘应美
联系电话:0879-2852233
科学技术处
2022年11月5日
附件:
2023年度云南省地方本科高校基础研究联合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云南省科技计划项目资金预算编报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