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门:
根据《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22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辅导员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22〕13号)(以下简称《原文》)、《云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辅导员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2)要求,为做好我校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本专项任务项目申报需根据课题指南(见《原文》附件)的重点研究方向申报,也可在符合课题指南前提下,结合实际认真凝练、自拟题目,并在课题名称后用括号注明所依托重点研究方向的序号。研究课题名称应表述规范、准确、简洁。
(二)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高校辅导员研究专项课题原则上每项资助2万元,研究周期为2年。
二、项目条件
(一)本专项任务项目实行限额申报(我校限报2项)。
(二)本专项任务项目限高校专职辅导员申报(指在院系一线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在编在岗人员,包括院系级党组织副书记、学工组长、团总支书记、学工干部等)。
(三)每个申请者限报1项。
(四)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 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负责人;
2. 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三年内因各种原因被终止者,五年内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 在研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
4. 2022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
5. 连续两年(指2020、2021年度)申请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暂停2022年度申报资格;
6. 申请2022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其他类别项目者。
(五)其他申报要求详见《原文》。
三、我校申报要求
(一)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教育部社科司主页(http://www.moe.gov.cn/s78/A1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二)项目经费按照《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285号)(附件3),需按照研究实际需要和资金开支范围,科学合理、实事求是地按年度编制项目预算。
(三)申请人可登录申报系统下载《申请评审书》,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及《申请评审书》的填表要求填写,并通过申报系统上传《申请评审书》电子文档,并报送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5份至科学技术处。后续将组织审批评审推荐我校申报项目。
(四)我校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4日(星期五)16:00,逾期不予受理。
联 系 人:沈朝立
联系电话:15368937470
电子邮箱:475930744@qq.com
附 件
1. 《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22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辅导员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链接:
http://www.moe.gov.cn/s78/A13/tongzhi/202201/t20220128_596767.html
2. 《云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辅导员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
3. 《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