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门:
根据《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22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22〕12号)(以下简称《原文》)、《云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2),为做好我校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22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概况
2022年度,本专项任务项目重点围绕研究宣传阐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宣传阐释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等开展研究。本专项任务项目所属学科门类为“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教育”。每个课题资助经费10万元,拟设立50项,研究年限为2年。
最终成果要求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在中央主要报刊发表理论文章;(2)在高水平学术期刊发表学术论文;(3)被省部级以上部门采纳的调研咨询报告。
二、申报条件
(一)申请者除符合《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外,应为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的在编在岗教师,能够作为项目主持人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
(二)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 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负责人;
2. 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三年内因各种原因被终止者,五年内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 在研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
4. 2022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
5. 连续两年(指2020、2021年度)申请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暂停2022年度申报资格;
6. 申请2022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其他类别项目者。
三、我校申报要求
(一)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教育部社科司主页(http://www.moe.gov.cn/s78/A1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二)项目经费按照《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285号)(附件3),需按照研究实际需要和资金开支范围,科学合理、实事求是地按年度编制项目预算。
(三)申请人可登录申报系统下载《申请评审书》,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及《申请评审书》的填表要求填写,并通过申报系统上传《申请评审书》电子文档,无需报送纸质申报材料。申请人提交材料后须联系科学技术处相关工作人员。
(四)我校申报截止日期为2022年3月8日(星期二)16:00,逾期不予受理。
联 系 人:沈朝立
联系电话:15368937470
电子邮箱: 475930744@qq.com
附件:
1. 《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22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链接:
http://www.moe.gov.cn/s78/A13/tongzhi/202201/t20220128_596775.html
2. 《云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
3. 《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