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门:
根据《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22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22〕11号)(以下简称《原文》)、《云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2)要求,为做好我校2022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一般项目的研究期限为3年,具体类别分为:
1.规划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10万元;
2.青年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8万元;
3.自筹经费项目,经费由申请人从校外有关部门或企事业单位自筹,自筹经费不低于8万元;
(二)申报学科范围详见《原文》。
二、申报条件
(一)申请人除符合《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 规划基金项目申请人,应为具有高级职称(含副高)的在编在岗教师;
2. 青年基金项目申请人,应为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的在编在岗教师,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 自筹经费项目申请人,须在《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申请评审书》)后附上学校财务处提供的委托研究单位经费到账凭证或银行回单等证明材料(电子版提交扫描件),同时填写《申请评审书》中的“其他来源经费”栏。
(二)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 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负责人;
2. 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三年内因各种原因被终止者,五年内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 在研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
4. 2022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
5. 连续两年(指2020、2021年度)申请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暂停2022年度申报资格。
三、我校申报要求
(一)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教育部社科司主页(http://www.moe.gov.cn/s78/A1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二)项目经费按照《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285号)(附件3),需按照研究实际需要和资金开支范围,科学合理、实事求是地按年度编制项目预算。
(三)申请人登录申报系统下载《申请评审书》,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及《申请评审书》的填表要求填写,并通过申报系统上传《申请评审书》电子文档,无需报送纸质申报材料。申请人在线提交后须联系科学技术处相关工作人员。
(四)我校申报截止日期:2022年3月8日(星期二)16:00,逾期不予受理。
联 系 人:沈朝立
联系电话:15368937470
电子邮箱: 475930744@qq.com
附 件:
1. 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22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链接:
2. 《云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3. 《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