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门: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发布《关于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附件1)、请各二级学院、部门根据通告内容要求,积极组织并做好2022年度国家自然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附件2)、《指南》(2022年待更新,请先参考2021年《指南》)(附件3)、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附件4)、《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附件5),于2022年1月15日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系统(https://isisn.nsfc.gov.cn/pmpweb/login)按要求撰写申请书。
二、没有信息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填写《添加人员信息登记表》(附件6)报送至各自学院科研秘书,请科研秘书统计完成本部门新增账户人员信息后发送至后述邮箱。
三、请特别注意“主要参与者个人简历信息采用与申请人相同的在线方式采集。申请人应当通过信息系统邀请主要参与者在线填写个人简历,并上传由信息系统自动生成的主要参与者PDF版个人简历文件。未按要求上传主要参与者个人简历的将无法提交项目申请。”
四、其他要求请详见附件1。
五、请各二级学院根据更新后的《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安排表》按时推进申报工作。我校申报受理截止时间:2022年3月14日16:00,逾期不予受理。
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安排表
时间 |
工作内容 |
参加人员 |
负责单位 |
备注 |
2021.12.19 |
组织召开国家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动员会,分配各相关部门的申报任务。 |
各二级学院、研究院所相关人员 |
科学技术处 |
项目申报要求请关注自然科学基金网站(http://www.nsfc.gov.cn/)或普洱学院科学技术处网站(http://kjc.peuni.cn/index.htm) |
2022.12.20- 2022.01.06 |
各学院按照学校会议要求部署召开动员大会,布置申报工作,逐项落实到人。 |
各学院教职工 |
各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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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19- 2022.01.14 |
科学技术处邀请专家举行基金申报培训 |
全体教职工 |
科学技术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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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19- 2022.02.18 |
个人准备申请课题内容与材料,1月15日以后登录基金申报系统填写申请书 |
各学院组织教职工 |
各学院 |
没有国家基金ISIS系统用户名的申请人,须确保提供给科学技术处开通账号的邮箱正确 |
2022.02.20 16:00以前 |
各学院将《2021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汇总表.xls》(电子版)及申请书电子版统一报送科学技术处。 |
各学院组织教职工、各学院科研秘书 |
各学院 |
注意:1、汇总表中必须认真填写组成人员名单; 2、汇总表中项目名称及项目组成人员必须与申请书完全一致。 |
2022.02.20- 2022.03.09 |
科学技术处邀请专家审阅已提交的基金项目申请书,提出修改意见 |
科学技术处、各学院组织教职工 |
科学技术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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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10 |
申报材料返回申请人修改补充 |
各学院教职工 |
科学技术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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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11- 2022.03.14 16:00 |
个人根据修改意见修改申请书并完成系统提交。我校申报受理工作结束,逾期不再受理。 |
各学院教职工 |
各学院、 科学技术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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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15 16:00以前 |
各二级学院将修改完成后的《2021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汇总表.xls》(电子版)发送至科学技术处。 |
各学院科研秘书 |
各学院、 科学技术处 |
1、汇总表中项目名称、项目类型等如与2月20日对比发生变化的,应及时更新,切记。 2、确保项目申请人的电子稿与纸质申报材料内容完全一致。 |
联 系 人:陈伟超、申科
联系电话:17708797043
15758370806
电子邮箱:pexykjc@126.com
附 件:
1. 《关于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链接: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34/info82740.htm
2.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及相关解读链接: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71/
3.《指南》链接: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626/module1550/more.htm
4. 各类型项目管理办法链接: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75/default.htm#03
5.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链接: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42/info81896.htm
6. 《添加人员信息登记表》
科学技术处
2022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