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学院转发《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2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3-19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部门:

根据教育部社会科学司《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2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1),202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启动,现对我校申报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规划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10万元,研究期限3年;

(二)青年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8万元,研究期限3年;

(三)自筹经费项目,经费由申请人从校外有关部门或企事业单位自筹,自筹经费不低于8万元,研究期限3年;

(四)专项任务项目,包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专项、高校辅导员研究专项,具体申报条件和通知将另行下发;

(五)西部和边疆地区项目及新疆、西藏项目,不单独组织申报,申报条件与评审具体事项与一般项目相同。

(六)其他项目概况信息详见附件1

二、申报条件

(一)规划基金项目申请人,应为具有高级职称(含副高)的在编在岗教师;

(二)青年基金项目申请人,应为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的在编在岗教师,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111日以后出生);

(三)自筹经费项目申请人,须在《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申请评审书》)后附上学校财务处提供的委托研究单位经费到账凭证或银行回单等证明材料(电子版提交扫描件),同时填写《申请评审书》中的“其他来源经费”栏。

(四)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 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负责人;

2. 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三年内因各种原因被终止者,五年内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 在研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以上项目若近期已结项需附相关证明;

4. 202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

5. 连续两年(指20192020年度)申请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暂停2021年度申报资格。

(五)其他申报条件要求详见附件1

三、申报办法

(一)云南省地方高校以云南省教育厅为单位集中申报,

(二)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无需纸质材料。申请人请登录教育部社科司主页(http://www.moe.gov.cn/s78/A1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下载《申请评审书》,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及《申请评审书》的填表要求填写,并通过申报系统上传《申请评审书》电子文档;

(三)申报材料填写时,请注意:

1. 《申请评审书》B表中不得出现申请人姓名、所在学校等有关信息,否则按作废处理。

2. 申请人应认真阅研《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及以往立项情况,提高申报质量,避免重复申报。

3. 项目经费按照《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6317号),实行严格规范的预决算管理。

(四)我校申报受理截止时间:202132516:00 逾期不予受理。

 

人:陈伟超

电子邮箱:530589226@qq.com

联系电话:17708797043

 

件:

1. 《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2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链接:http://www.moe.gov.cn/s78/A13/tongzhi/202101/t20210125_511034.html

 

 

科学技术处

2021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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