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开展云南省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专题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3-11-19   点击数:

 

通知

 

各系、各部门:

     现将《关于开展云南省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专题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积极组织项目申报材料,于11月28日之前交到科技处进行统一上报。

科技处

20131119

 

 

 

关于开展云南省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专题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州市委宣传部,省委党校、省社科联、省社科院,各大专院校,省级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通知要求,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拟设立云南省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专题研究项目,由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负责,以委托和申报的形式,分批组织项目立项,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深入的专项研究。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以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推进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为党和政府决策服务,促进云南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

    二、研究范围

    紧紧围绕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发表的一系列重要讲话中提出的新思想、新观点和新论断,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科学发展、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生态文明建设、做好新时期群众工作、宣传思想工作、加强党的建设、严明政治纪律等各个方面,结合云南经济社会发展中亟待解决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从理论上进行深入阐释和论证,着力推出具有理论说服力和实践操作性的高水平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

    三、项目设置

    1、项目类型。分为基础性研究、应用研究、综合研究和其他研究四类。

    2、立项形式。采取委托立项和申报立项两种形式。委托立项项目,由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委托相关实际部门立项研究;申报立项项目,由申报人按照《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规定,通过申报、评审和审批程序确定项目立项。

    3、项目资助额度。按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点(委托)项目金额标准3万元/项和一般项目金额标准1.5万元/项资助立项。

    4、最终研究成果形式。分为专著、研究报告、论文(集)。应用类研究项目,除最终研究成果外,须提交一份3000字以内的决策咨询报告,作为研究任务之一进行考核。

    5、完成时间。立项通知下发之日起1年内。

    四、申报要求

    1、申报人按研究范围自行选题申报。选题要求是:深入研究阐述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讲话的重要论述、观点和论断,充分体现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讲话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精髓要领;深入分析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推进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注重理论性和实证性结合,既有理论概括又有实证分析;避免低水平重复研究,涉及已立项项目内容不得重复申报。

   2、项目学科分类按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划分的23个学科申报。教育学科单列,已由省委宣传部委托省教育厅单独组织申报,不属于此次申报学科范围。

    3、申请书项目类别统一填写“专题研究项目”。

    4、具有副高(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者均可参加申报。不具备副高级以上技术职务者,须由两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项目参加人须签字认可,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5、每位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项目组成员参加其他项目的申报。项目组成员不能同时参加两个以上(含两个)项目的申报。

    6、申报者根据项目类别及实际需要,按要求提出拟申请的资助额度,经费预算必须符合财务制度和相关规定。

    7、申报者要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个人三年申报资格,如获准立项,一律按撤项处理,并进行通报。

    8、各有关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要加强对项目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要依据本通知要求对申报人进行资格审查,对申请书所有栏目填写的内容,特别是对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选题和论证的科学性和可行性,项目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等进行认真审核,严把质量关,签署明确意见,确保申报工作的顺利开展。

    9、项目申报所需的各种材料(包括《申请书》、《活页》、《申报清单》等)可从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网站下载(网址:http://www.ynpopss.gov.cn)。申请书一律用计算机填写、A4纸打印和复印,经所在单位审查盖章后,由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无科研管理部门的由单位办公室)统一报送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10、各有关单位要做好申报材料的汇总报送工作,确保申报数据的准确性和报送材料的完整性。报送材料包括:

    (1)审查合格的申请书一式6份,包括1份原件和5份复印件(5份复印件也要加盖公章)。申请书左侧装订,正反两面印制,活页夹在申请书内。

    (2)项目申报清单纸质和电子版各一份。

    (3)各单位汇总的申请书“申报项目基本情况”数据电子版。

    11、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受理申报时间为2013年11月1日起至2013年11月30日。申报单位务必在截止日期前报送项目申报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地 址:广福路8号省委宣传部社科规划办;邮编:650228。

    联系人:邹颖 李隽

    联系电话:0871-63992037  63992038(传真)

    邮箱:1136854908@qq.com

 

 

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2013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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