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承诺在科研项目(课题)实施(包括项目申请、评估评审、检查、项目执行、资源汇交、验收等过程)及学报文章录用中,根据《普洱学院关于印发学术不端与学术诚信管理办法的通知》(普院发〔2020〕7号)文件,遵守科学道德和诚信要求,严格执行学校的相关规定,在科研及学术方面做到:
1、在职称、简历以及研究基础等方面不提供虚假信息;
2、申报项目时与要求不违背重复申报;
3、不抄袭、剽窃他人科研成果;不捏造或篡改科研数据;
4、按时完成科研项目。各级课题未按期完成,按规定申请延期,在延期时间内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5、在各级各类项目评审、申报推荐、评价学术成果、学报文章刊登选用,一定全面、客观、公平、公开以科学水平为依据,规范履行岗位职责,认真把关,绝不与任何中介合作。
6、杜绝其他科研不端行为。
承诺人:
2024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