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学院科学技术处为内设党政管理机构,是学校组织开展科学研究、知识产权保护、科学技术开发与推广、科研成果管理等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内设科室和干部职数如下:
一、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国家教育方针,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正确贯彻执行。
(二)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科技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定学校科研工作的规章制度。
(三)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清廉部门、师德师风、职业道德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四)制定学校科研工作发展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
(五)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的申报、立项、检查、评估、验收等全程化管理工作。
(六)科研创新团队、科研平台的建设及管理工作。
(七)科研相关信息和数据的统计、汇总、报送工作。
(八)科研成果评定、科研奖励申报和管理,以及科研档案的管理工作;
(九)各级各类科技、社科专家委员会、专家库等人选推荐工作。
(十)科技成果转化及技术转移工作。
(十一)专利、动植物新品种、标准等知识产权的申请、保护及管理工作,以及学校各类技术合同的签署、登记和管理。
(十二)负责校学术委员会、科学技术协会秘书处日常事务,指导各专门委员会、各学院学术分委员会开展工作。
(十三)校级重要学术会议的组织,协调学术活动。
(十四)各级各类科普活动的组织与参与。
(十五)科研诚信、学术争端事件的受理。
(十六)负责部门资产、网络安全、档案材料工作。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做好网站及宣传栏目建设及管理。
(十七)承担上级部门、学校党委及行政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科室
根据职责,普洱学院科学技术处内设4个科室。
(一)综合科
负责学校科技政策文件档案、部门政策文件档案、各类政策文件与资料的收集、整理、保存;会议记录、会议纪要、工作总结和相关文件的起草;来访接待和对外联络交流;学术报告、学术讲座的组织实施、协调与管理;科技工作的对外宣传、报道;学术委员会、科学技术协会等科研机构、学术团体各类会议的组织实施、协调与管理工作;科研诚信、学术争端事件的受理工作;考勤考核等内务管理;学校和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项目管理科
科研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的编制;各级各类纵、横向科研项目、团队的申报、立项、检查、评估、验收等全程化管理;与科研项目、团队有关的对外联络与沟通协调,及对外宣传、报道;科研档案的收集、整理和保存;做好学校和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科研平台管理科
科研平台建设规划及年度计划的编制;各级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等科研平台的组织申报和实施建设管理;对外技术合作,科技成果转化及技术转移工作;与科研平台有关的对外联络与沟通协调,及对外宣传、报道工作;学校和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知识产权科
知识产权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的编制;专利、动植物新品种、标准等知识产权的申请、保护及管理工作;科研成果评定、科研奖励申报和管理;学校各类技术合同的签署、登记和管理;科研相关信息和数据的统计、汇总、报送工作;与知识产权有关的对外联络与沟通协调,及对外宣传、报道工作;学校和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干部职数
普洱学院科学技术处设干部职数6名。其中科学技术处处长1名(正处级),科学技术处副处长1名(副处级),综合科(科级职数1名),项目管理科(科级职数1名),科研平台管理科(科级职数1名),知识产权科(科级职数1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