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单位和个人:
2021年度普洱学院科研成果创新奖申报于2022年12月20日截止受理。经科学技术处形式审查,通过项目共4项。
按照《高层次科研奖励办法(试行)》(普院发[2022]107号)和《科研成果创新奖实施细则(试行)》(普院发[2022]108号)文件要求,现将形式审查通过的项目向全校公示(见附件),公示结束后将按程序组织专家评审。公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自2022年12月25日至12月29日,共5天。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公示项目持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交科学技术处,逾期不予受理。
项目完成人或完成单位申请撤销提名的,应当在公示期内,由提名单位向科学技术处提交书面申请,经同意方可撤出评审。
二、提出异议必须证据充分、事实确凿、客观公正
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提供必要的证据,并表明真实身份,留下有效联系方式(通信地址、电话号码、联系人等)。个人提出异议的由异议人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加盖本单位公章。
无明确证据,或无法联系核实情况的异议,不予受理。
如需了解提名项目具体情况的,可与科学技术处联系。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刘应美,0879-2852233。
附件:2021年度普洱学院科研成果创新奖申报受理形式审查通过项目名单
科学技术处
2022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