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年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申报推荐工作的紧急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4-05-09   点击数:

关于做好2014年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申报

推荐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院、各部门:

按照中央组织部办公厅、中央宣传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科技部办公厅等7部门《关于做好2014年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组厅字〔201417号)和云南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云党人才办〔20144号)文件的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14年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申报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计划内容

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是国家人才发展规划重大人才工程青年英才开发计划的子计划,是国家“万人计划”的重要内容。国家对入选计划的青年人才给予经费支持,自然科学领域120 -240万元,哲学社会科学、文化艺术领域30-60万元,3年为一个支持周期。具体支持标准和划拨方式由中央组织部组织专家评审核定。

二、申报条件

具有中国国籍,本批次申报截止日期前在我校工作1年以上、在聘的青年人才。申请者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恪守学术道德和职业道德,学风正派,诚实守信; 

 3、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重点领域崭露头角,获得国际国内较高学术成就,具有较好创新发展潜力,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在全国范围内有较强的竞争力;

 435周岁以下(为一并完成2012年度遴选计划,本次相关年龄计算时间截止201211);

 5一般应获得博士学位;

 申报人不得在同一年度申报“万人计划”其他类别项目。已获国家“千人计划”支持并且在支持周期内的青年人才不在本计划支持之列。

已参评过青年拔尖人才但未入选者,申报时必须有新成就新成果。同一申报人申报该计划不得超过2次。

三、推荐材料要求

1、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附件及推荐人选信息汇总表。

2申请者须如实填写并提交《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自然科学类申报书》(附件1)或《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哲学社会科学、文化艺术类申报书》(附件2)一式两份并附电子版。申报书、附件(参照附件3)用A4纸双面打印,合并装订。 

其他所需材料见附件材料目录

申报材料请于511日前报送科技处,逾期不再受理。网络申报评审系统请登录“中国人才网”(rencai.people.com.cn)下载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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