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处)、项目负责人: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校科技计划项目的监督和管理,及时掌握项目的进度和实施效果,提高科技计划项目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按照各级管理部门项目管理办法和我校《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普洱学院[2014] 22号),我校将对实施期已满的各类科技计划项目进行验收。现将有关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请各单位通知项目负责人,按照项目任务和结题要求准备好相关材料,准备结题验收。项目结题验收材料包括: 1. 项目申请书;2. 任务合同书;3. 研究工作总结; 4. 项目终结报告书;5. 项目验收证书; 6. 其他附件材料(论文、著作、专利、标准、成果应用证明、图片等)。
二、请各项目组将上述材料一式两份(纸质版和电子版),于2014年11月10日前提交到学校科技处。
三、项目结题验收答辩会拟在2014年11月下旬-12月举行,请各项目组准备好项目结题验收答辩汇报的PPT,每个项目汇报时间10分钟,专家咨询10分钟。
四、请各项目主持人组织团队抓紧时间严格按项目研究内容、进度计划组织实施并完成目标任务。对不能按期结题的项目(又未能向学校做出合理解释说明原因),学校将根据国家相关部门和我校科研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对项目进行终止、撤项并收回课题立项经费,向全校通报和进行相关处理,且三年之内不得再申报项目!
联系人:何雪涓
电 话:0879-2302377
E-mail:664778224@qq.com
附件1、研究工作总结撰写要求
附件2、普洱学院2014年结题验收项目名单
附件3、科研项目结题相关表格材料
普洱学院科技处
2014
年
7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