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云南省社科普及示范基地和规划项目的通知

作者:关于申报云南省社科普及示范基地和规划项目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5-03-11   点击数:

各学院、相关单位:

现将云南省社科联的两个通知,转发给大家,请各学院组织老师们积极申报。

 

2015年度云南省社会科学普及示范基地申报工作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根据《云南省社会科学普及基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2015年度云南省社会科学普及示范基地(以下简称“社科普及基地”)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社科普及基地是指在我省行政区域内依托文化事业场馆、街道社区、企事业单位建立并自主运作的以社会科学普及为主要任务,在社会科学普及教育的内容、载体、方式创新上绩效显著,对社科普及工作具有较强示范、带动、辐射作用的实体机构,是开展公益性、群众性社会科学普及活动的重要场所。

 

 申报对象包括:

 

 1、文化事业场馆(包括图书馆、博物馆、纪念馆、文化馆群艺馆,全国、全省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

 

 2、历史、文化景区;

 

 3、其他有条件向公众开展社会科学普及宣传、教育的企事业单位和机构。

 

 二、申报条件

 

 凡申报社会科学普及示范基地的单位或机构,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法人资格或受法人正式委托,独立开展社科普及教育活动的实体性机构;

 

 2、积极发挥向公众开展社会科学普及宣传、教育作用,具有开展社科普及活动的明确载体,愿意承担公益性及其他社会科学普及的各项任务,能在我省社科普及、咨询服务等工作中做出优异成绩;

 

 3、具备进行社会科学普及宣传、教育所需的硬件和软件条件。有社科普及所需的文字及声像资料,有相对固定且不小于200平方米的科普活动场所,有具体管理部门,精干、高效的专(兼)职社科普及管理人员和成文的管理制度,有社科普及的重大项目、实施载体和切实可行的年度工作计划;

 

 4、将社会科学普及活动经费列入本单位经费预算,一旦命名后保证社科普及基地所属政府(单位)同期投入的专项资金数额不少于1:1;

 

 5、接受省社科联的工作指导和交办的科普任务,接受命名单位组织的对社科普及示范基地科普工作的参观考察。

 

 三、申报程序和要求

 

 1、实行分级申报的原则,即各州市辖区内的项目向所属州市社科联申报,高校社科联可申报本校内的社科普及基地项目,未成立高校社科联的高校,暂不列为社科普及基地申报单位。已成立社科联的县、市、区辖区内的项目,由县市区社科联提出意见,报州、市社科联。州市社科联、高校社科联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统一上报省社科联。

 

 2、各州市社科联、高校社科联可按照申报条件和有关要求,在择优审查的基础上,提出本地重点建设的推荐单位,各州市、各高校申报项目以一个为限。

 

 3、申报应提交以下申报材料:

 

(1)《云南省社会科学普及示范基地申报表》;

 

(2)《云南省社科普及示范基地评估表》;

 

(3)社科普及示范基地当年社科普及重大项目方案;

 

(4)申报单位的独立法人资格证明复印件(一式一份)。

 

  以上(1)(2)(3)项材料需一式七份并附电子文档。《云南省社会科学普及基地管理办法》、《云南省社科普及示范基地申报表》、《云南省社科普及示范基地评估表》及有关材料可从“云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www.ynskl.org.cn)上下载。

 

 

四、申报截止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为2015年5月26日16:00。请各单位接此通知后,即向各县市社科联传达,做好项目的申报组织工作。

 

五、经费支持

 

  省社科联对申报项目采取公开公正的专家评审程序,确定立项之后,每个项目资助活动经费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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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社会科学普及规划项目的申报

 

 为推动全省社会科学知识普及工作,努力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科学文化素质,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省社科联决定在2015年度继续开展社会科学普及规划项目的申报立项工作,以鼓励和促进我省社科知识普及读物的创作出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及立项管理

 

(一)根据《云南省社会科学普及规划项目管理办法 (暂行)》,开展申报及立项管理工作。省社科普及规划项目实行项目负责人责任制。高校及省直有关单位的项目由申请单位或个人向本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申报,省级学会会员由学会直接向省社科联申报,州市项目由州市社科联统一报送省社科联。

 

(二)项目立项后,按照《云南省社会科学普及规划项目管理办法(暂行)》管理,每项资助1万元(根据申报项目数和2015年成果出版资助情况作相应调整)。

 

(三)项目成果由省社科联组织专家鉴定。经鉴定合格后,省社科联将根据经费筹集情况对部分优秀成果以科普读物形式资助出版。项目成果如若自主出版,须在出版物上标示“云南省社会科学普及规划项目”字样,并送20本样书到省社科联,以便存档、推介。

 

(四)项目完成时间按申请书规定执行,确有困难的,须按规定申请延期;未经许可,不按时结项的,按管理办法作撤项处理。

 

 二、相关事宜

 

(一)申报截止时间为2015年6月25日16:00。请各单位接此通知后,即向社科工作者传达,做好课题的申报组织工作,按要求填报《云南省社会科学普及规划项目申请书》一式7份。(《申请书》、《管理办法》可在云南省社科联网站下载。网址:www.ynskl.org.cn

 

(二)根据我省“十二五”发展规划,广大社科工作者可根据自己的研究专长、学科优势和学科特点,参照2012-2014年度已经立项的云南省社会科学普及规划项目自行拟定选题,避免重复。

 

(三)云南社科普及读物的编写和出版,是一项长期的工作,有统一的原则和体例,每项成果字数控制在8-10万字,内容要求简单明了、通俗易懂,避免编写成学术著作和调研报告。

普洱学院科技处

 

联系人:赵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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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2302377

2015-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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