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普洱学院科研奖励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处、室、馆、中心:
学校决定对2014年度的科研工作情况进行奖励,具体要求如下:
一、 奖励范围
本次科研奖励,请按照普院[2014](21)号文件和本次科技处下发表格要求,将符合奖励条件的科研论文、科研项目、专著、成果进行分类填报,并填报科研组织奖相关材料。
二、 申报材料
申请奖励的教职工,请填写各类申报表后,把论文(三大检索论文需提供检索证明)、专著封面与目录、科研项目计划任务书(任务合同书、或其他立项证明文件)、科研成果奖励证书等申请奖励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交所在部门汇总。同时,提交论文的电子版(pdf或者word文档)以备进行学术科研诚信检测。
本次科研组织奖只针对各二级学院,请各二级学院组织本部门人员和与本部门教研工作相关的人员进行对“组织奖申报表附件”信息的收集,汇总后如实填写科研组织奖申报表,并提交学术科研的总结材料。
各二级学院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
1. 学术科研工作的总结材料。
2. 科研奖励申请的证明材料(复印件,论文的电子版,检索证明);
3. 奖励申报表,电子版与盖章的纸质版;
4. 科研组织奖申报表(包括附件),电子版与盖章纸质版。
其他部、处、室、馆、中心需提交的材料包括:
1. 科研奖励申请的证明材料(复印件,论文的电子版,检索证明);
2. 奖励申报表(电子版与盖章的纸质版);
三、 截止日期
各学院各部门汇总材料后,于4月20日下午17:00前交到科技处科研平台与成果科何雪涓老师。
四、 联系方式
邮箱:664778224@qq.com,电话:2302377。
请各二级学院、部、处、室、馆、中心严格按照截止日期要求报送相关材料,科技处不接受个人的材料报送。逾期不再受理。
普洱学院科技处
2015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