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学院转发普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建立普洱市科学技术评审专家库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6-06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部门:

 

为进一步做好普洱市科学技术评审工作,确保普洱科技成果评价和科技项目评审工作的质量与水平,市科技局2016年将建立普洱市科学技术评审专家库,请各二级学院、部门积极支持做好专家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专家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

 

2.具有严谨的科学态度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为人公道正派,学风严谨。

 

3.遵守评审纪律,不泄露评审情况、评审结果和候选人的技术秘密。

 

4.热心科技工作,积极参加评审活动。

 

5.有较广的知识面和较丰富的科学研究或技术开发经历,熟悉本专业、本学科领域国内外科学技术发展动态。

 

6.目前在研究开发、专业管理一线从事研究开发和专业管理工作。

 

7.有较好的综合分析评价能力和表达能力。

 

8.身体健康。男性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女性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

 

9.具有副高级职称或相当于这一职称及以上的各行业、领域从事科研和科技管理工作的专家。

 

10.云南省科技领军人才、云南省引进高端科技人才、云南省省级创新团队带头人、云南省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其后备人才、云南省技术创新人才及其培养对象优先推荐。

 

11.曾经获得过国家科学技术奖或云南省科学技术奖的获奖人员优先推荐。

 

    二、报送方式及时间要求

 

请各二级学院、部门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收集专家信息并于2016622日前将加盖部门公章的专家信息表(见附件1)及汇总表(见附件2)(含电子版,发送至邮箱pexykjc@126.com)各一式一份报送至科技处A423室。

 

联系人:赵锋

联系电话:2302377

 

科技处

2016-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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