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门:
为实现学校“十三·五”规划中科研工作的战略目标,积极推动我校各项科学研究工作的开展,本年度我校继续设立校级科研项目,以此为高水平竞争性项目申报培育新的增长点,解决学校转型发展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关键问题。请各二级学院、部门积极动员和组织申报,申报时请注意以下事项:
一、指导思想和组织原则。
深入贯彻十八大作出的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大部署,围绕国家“一带一路”建设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全面推进科技创新工作。立足地方经济社会需求,围绕我校学科发展特色,力争取得具有重大学术价值和社会影响的标志性成果,提升我校整体学术水平与科研竞争力。
本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由科技处联合校党办、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普洱绿色经济发展研究院和普洱东南亚研究院共同开展,按照项目评审程序公开、公平、公正组织实施。各申报人应根据项目申报指南的研究方向(附件1)和项目类型提出申请,项目申请应符合相应要求。
二、项目分类与申报要求
1. 项目分类
普洱学院校级科研项目分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
2.申报要求
(1)重点项目:
重点项目选题必须有明确的预期目标,须与国家自然基金、社科基金项目资助方向相一致。重点资助具有全局性、前瞻性、战略性的重大理论课题的前期研究;重点资助新兴、边缘、交叉特色学科课题的前期研究;重点资助有学术积累价值的基础研究课题的前期研究。
重点项目的申请者必须是我校具有高级职称的在职教师,项目资助金额为3-5万元,分两次拨付。项目完成周期一般为两年,起止时间为2017年7月-2019年6月。
(2)一般项目:
主要资助范围:与学科建设、学校转型发展、国门大学建设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等相关的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申报者必须是我校在职教师,且没有在研的校级科研项目。自然科学类项目资助金额为1万元,人文社科类项目资助金额为0.7万元。项目研究周期为一年半,起止时间为2017年7月-2018年12月。
3.其他注意事项
(1)申请校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须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较好的学术水平,具有一定的团队管理能力和健康的身体素质;
(2)申请人限报一个校级科研项目;
(3)在研的校级科研项目负责人结题之前不能申请校级项目。
三、校级科研项目的研究成果必须标注项目编号,否则不能作为项目结题材料,具体标注格式参考项目指南。
四、项目申请人应填写项目申报书(见附件2),按申报指南要求,由所在学院、部门统一报送至科技处(一式两份),申报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19日下午四点。
五、项目评审由科技处组织专家组进行会议评审。
科技处
2017-0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