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门:
为进一步推动我校科研工作,强化对在研项目的管理,现就有关科研项目中期检查、结题等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和结题范围
(一)项目中期检查范围:2015-2016年度以来立项的校级科研项目、省教育厅项目、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不含教研项目)。
(二)项目结题范围:2014年及以前立项的科研项目。
(三)省部级及以上项目的中期检查和结题,请在相应项目的网上管理系统或按通知要求填写和报送,不再重复填写和报送。
(四)具体项目信息查看附件1。
二、具体要求
(一)本次中期检查结果将由科技处汇总并备案,作为项目结题的必备材料存档,请各位项目负责人务必重视,如实填写《项目中期检查表》(附件2),此次中检过后,本年度不再受理项目中检及变更等事项。
(二)项目结题工作的安排请参照《普洱学院科研项目结项须知》(http://kjc.peuni.cn/info/1007/1201.htm),相关表格在附件中下载。
三、材料报送
(一)中期检查材料报送:
纸质版:
1.《中期检查表》一式2份。
2.中期成果材料复印件一式1份(附在《中期检查表》后)。
电子版:发送至pexykjc@126.com。
(二)结题材料请按《普洱学院科研项目结项须知》的通知要求准备。
(三)报送时间安排:
科技处集中受理材料时间:2017年9月30日。
科技处
2017-0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