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门:
根据国家艺术基金云南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3年度资助项目申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艺术基金“十四五”时期资助规划》的通知(办艺发〔2022〕43号)(见《通知》附件1),为做好我校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概况
国家艺术基金是由国家设立,旨在繁荣艺术创作、打造和推广精品力作、培养艺术人才、推进国家艺术事业健康发展的公益性基金。
(一)项目类型
资助项目分为一般项目和重大项目。一般项目指面向社会资助的项目;重大项目指国家确定实施的项目。
1. 一般项目
(1)艺术创作项目
①舞台艺术创作项目计划资助1000项左右。其中,大型舞台剧和作品创作项目500项左右;小型剧(节)目和作品创作项目500项左右。
②美术创作项目计划资助500项左右。
(2)传播交流推广项目
传播交流推广项目计划资助500项左右。
(3)艺术人才培养项目
①艺术人才培训项目计划资助400项左右。
②青年艺术创作人才项目计划资助800项左右。
(二)重大项目
重大项目根据“十四五”时期国家交办的任务组织实施。
(三)各类项目资助范围、申请额度及其他要求参见《国家艺术基金2023年度资助项目申报指南解读》(见《通知》附件2)和各类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
二、申报培训及辅导
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协助各州市、各申报主体做好申报工作,对有需求的申报部门及单位进行申报培训及辅导工作。具体工作以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为准。
三、题材审核
申报凡涉及党和国家领导人,涉及中国共产党历史、中华人民共和国历史、中国人民解放军历史上重大事件、重要人物和重大决策过程的题材或较多地涉及民族宗教内容的项目,须提供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的审读意见。为便于各申报主体完成审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一次统一集中审核工作,拟于5月下旬开展此项工作,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我校申报要求
(一)申报人填写项目申报表(见附件9-12)发送至后述邮箱,用于前期审核,审核通过的项目材料将录入管理系统并推荐报出。(按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申报表暂用2022年度版本,后续版本更新另行通知。美术创作资助项目暂用舞台艺术创作申报表)。
(二)我校申报材料接收截止时间暂定为:5月19日(星期四)12:00,截止时间将根据上级管理部门要求进行调整,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联 系 人:沈朝立
联系电话:15368937470
电子邮箱:475930744@qq.com
科学技术处
2022年4月13日
附件:
1. 《关于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3年度资助项目申报的通知》
2.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艺术基金“十四五”时期资助规划》的通知链接:
http://zwgk.mct.gov.cn/zfxxgkml/wysy/202203/t20220317_931948.html
3. 国家艺术基金2023年度资助项目申报指南解读
4. 国家艺术基金2023年度美术创作资助项目申报指南
5. 国家艺术基金2023年度舞台艺术创作资助项目申报指南
6. 国家艺术基金2023年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申报指南
7. 国家艺术基金2023年度艺术人才培训资助项目申报指南
8. 国家艺术基金2023年度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申报指南
9. 国家艺术基金2022年度舞台艺术创作资助项目申报表
10. 国家艺术基金2022年度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申报表
11. 国家艺术基金2022年度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申报表
12. 国家艺术基金2022年度艺术人才培训资助项目申报表